1、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鄞州经济开发区永安河与黄牛礁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方消纳工程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滩涂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经济开发区永安河与黄牛礁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3932545元
项目规模:道路塘渣回填、洗车池施工、围墙施工、大门施工、渣土翻挖、平整、压实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范围内的道路塘渣回填、洗车池施工、围墙施工、大门施工、渣土翻挖、平整、压实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经办人需执身份证,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至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6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5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信息在“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滩涂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沈滋炜、王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