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鄞州经济开发区绿道工程
招标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经济开发区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3740758元
项目规模:鄞州经济开发区道路增设彩色绿道、相关标识等。
招标范围:鄞州经济开发区道路增设彩色绿道、相关标识等景观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开标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经办人需执身份证,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至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6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信息在“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朱琳、许钗英、陈晓露、沈滋炜、王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