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鄞州区中河街道兴裕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河街道兴裕社区卫生服务站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265231元
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室内墙体拆除新建,吊顶、墙面翻新,电气,给排水、弱电等改造,室内装修面积约251m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承包及承担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满足: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②“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2)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执行《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6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和B证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信息在“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鄞州区中河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10;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陈晓露、沈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