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发布慈城新城CC09-01-08a地块开发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页“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管道检测等相关内容;”修改为“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补疑、答疑文件内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宁波市慈瑞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